泰国内阁同意施行第三期购房影响办法,总放贷额不超过200亿铢,作为政府一项惠民政策适用购买新房和二手房,房贷额上限为150万铢,并享受5年3%的固定利率待遇。
内阁在本周二例会上通过了施行第三期购房影响办法的议案,即由泰国住宅银行具体落实该项目,同时规定房贷总放贷不得超过200亿铢。此前施行的两期该行合计放款598亿铢。
而本轮购房优惠办法除了新开楼盘外,还包含了购买二手房,但可申请的贷款总金额上限为150万铢。当然如果是住宅银行揭露拍卖的房产也在新政适用范围。
作为一项惠民购房优惠办法,住宅银行将为贷款人供给头5年每年3%的定息,第6和7年依照MRR-2%计息,第8年至合同期结束依照MRR-0.75%计息。如果是购买公寓房,除了革除1%手续费外还可获得2300铢的典当担保金减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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